欢迎您访问北京弘嘉律师事务所官网!
官方微博
微信公众号
服务热线: 13810150199
hongjia school
弘嘉学苑
网络遗产如何继承亟须打通路径
发布时间:2019-08-22  发布者:  关键词:如果突然离世,微信、支付宝等网络遗产怎么办?

如果突然离世,微信、支付宝等网络遗产怎么办?业内人士认为,依照《继承法》,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,比如网络理财、余额宝以及作品版权、游戏币等,应当可以继承。而电子邮箱、微信、微博、游戏账号等网络资产,因为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都是私密性的,属于用户的隐私,不可以继承。

    网络遗产是指被继承人逝去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,包括账号、密码、图文、音视频、虚拟货币、网络店铺、游戏装备等。网络遗产以数据的形式存在于虚拟空间里,数据又被称为数字经济的“石油”,具有非常巨大的商业价值,而且,很多网友的社交账号、游戏装备等,也有相应的估值,网上亦有专业虚拟物品交易平台。那么,当数字财产变成数字遗产时,如何妥善继承,减少无谓纠纷,则就需要未雨绸缪了。

    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,应运而生的虚拟财产为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财富,越来越多的物品被虚拟数字替代,货币、有价证券等实物资产向虚拟财产的转移在加速,社交账号、游戏账号的商业价值凸显,个人虚拟财产在不断膨胀,社会虚拟财产总量呈爆发式增长。目前我国在积极建设数字中国,未来虚拟账号和虚拟财产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,甚或成为主流财富载体,电影《头号玩家》就描述了这一趋势。

    “法律对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”这是《民法总则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,意味着虚拟财产成为一项法定的民事权利,肯定网络遗产的合法性地位,并为网络遗产的继承奠定了法律基础。事实上,英国、美国等国家都在法律上承认了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权,美国还颁布了通过遗嘱的方式执行虚拟财产继承的事项,肯定了网络财产继承和分配的合法性。

    目前,对网络理财、余额宝、作品版权、游戏币等网络遗产的继承问题,因其没有人身性质,财产属性明确,各方没有太大争议,继承方面不存在障碍,只要出示合法证明即可。但是,由于缺乏法律细则,网络公司对电子邮箱、微信、微博、游戏账号等虚拟账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不统一,加之涉及个人隐私,在用户死亡后如何处置账号,亦有不同的做法,很容易引起纠纷。

    网友往往将虚拟账号关联到自己的社交网络、虚拟财产等,而随着信息化的高度普及、全面渗透,线上线下的界限愈发模糊,虚拟账号已经与现实财富紧密连接、捆绑,不能再用旧思维去看待虚拟财产了。因此,国家需要尽快出台虚拟财产继承法律,明确网络遗产的归属问题,以及相关手续流程,打通网络遗产的继承路径。在此之前,用户可以未雨绸缪,及早把互联网上的个人账号、密码等写入实体遗嘱当中,做好生前遗产分配,保护个人利益不受侵犯。

 


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
13810150199
在线客服
关注微信
关注微博
Copyright ©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 新浪微博:https://weibo.com/u/3944664859 京ICP备06030100号-4  网站建设: 博乐虎科技